部门概况
DEPARTMENT PROFILE
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9月,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2017年认定为慈善组织,2023年2月湖南省民政厅评定为4A级。同时,受学校委托归口管理接受捐赠工作。
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024年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扎实、快速发展,有效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和工作领域,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本会发展的需要,由专项基金负责人向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申请,秘书处对申请文本审核后,提请理事会审议批复。
第三条 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本会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相关规定和登记程序进行登记。必要时向社会公告。
第四条 按照相关规定,本会分支(代表)机构的名称为: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
第五条 分支(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应该严格遵循本会的《章程》,并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在开展活动和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 分支(代表)机构开展活动由本会理事会进行授权,需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本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由本会理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授权。
第七条 分支(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开展活动和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维护本会的利益,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 分支(代表)机构应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支(代表)机构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分支(代表)机构内不再设办事机构。全职工作人员由本会统一管理,兼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管理。
第十条 分支(代表)机构公章只作为日常工作联络用章,用于以分支(代表)机构名义向外联络,不代表基金会对外用章。
第十一条 分支(代表)机构的财务由本会统一管理,执行本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分支(代表)机构的行政经费自筹。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7月23日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4-07-23
相关学院:
为鼓励我校优秀学生努力学习、勤奋创新、均衡发展,践行“和谐共享”的价值观,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以下称“金龙鱼基金会”)继续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设立“金龙鱼奖学金”。根据捐赠协议,现就2023~2024学年“金龙鱼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金龙鱼奖学金”设立情况
金龙鱼基金会自2023~2026年连续4年期间,每年向学校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用于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与学生创新实践、素质发展相关的项目,4年共计捐赠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圆整)。
根据协议,2023年度捐助款全部用于发放“金龙鱼奖学金”。
二、年度奖励方案
2023学年度“金龙鱼奖学金”奖励总额为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奖励对象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流与交通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奖励名额为50名,每人每年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整(大写:陆仟圆整)。本学年度各学院名额分配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8人;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6人;
商学院: 6人;
经济学院:5人;
物流学院: 3人;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人。
三、奖励范围
“金龙鱼奖学金”面向上述6个学院的全日制统招的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金龙鱼奖学金”的学生应该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与“金龙鱼奖学金”的申请或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金龙鱼基金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五、评选时间
“金龙鱼奖学金”本学年评选时间定为2024年的10月18日至当年11月5日。学生的年度成绩测评考察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六、评审程序
“金龙鱼奖学金”的评选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本评审程序如下:
1.学校组织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学院具体评选。
2.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其他名称的类似机构,将初选名单和相应评审资料报备给金龙鱼基金会。
3.金龙鱼基金会对初选名单和评审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中如发现有违反“第四条 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校应补充评审资料或更换人选。
4.复核之后,由学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七、颁奖
对“金龙鱼奖学金”获奖学生,组织颁奖仪式予以公开的表彰,以鼓励优秀、激励上进。
八、评选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1.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18日~10月30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金龙鱼奖学金评审机构讨论通过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基金会指定的评审牵头组织单位(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10月30日~11月5日,基金会会秘书处同牵头组织单位对推荐名单予以审核并提交评审,确定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申请表报金龙鱼公益慈善基金会复核。
(3)金龙鱼基金会复核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发放“金龙鱼奖学金”。
2.材料清单
(1)《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金龙鱼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3)申报附件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授权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报送要求
1.请在10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评审牵头组织单位。《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和《金龙鱼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附件材料只需纸质版。
2.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3.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正反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样式。
附件:
1.《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
2.《金龙鱼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4年10月9日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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