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都遨农业生态园优秀贫困大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
时间:2010-06-24 来源: 作者: 点击:0
为支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教育事业,加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建设和发展步伐,为国家造就更多、更优秀的栋梁人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各界成立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该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组织,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具体业务管理部门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
基金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国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外友好单位和人士的支持和捐助,多方筹措教育资金,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支持和推动学校的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
为帮助学校更多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长沙市都遨农业生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1.捐赠款人民币贰拾万元作为专项资助基金一次性存入基金会开户银行帐户,本金和利息用于资助和奖励学校优秀贫困大学生。
2.基金会负责组织学校各学院和有关处室根据基金会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挑选出拟接受资助的优秀贫困大学生,在提交刘细红先生或者其授权人认可后确定正式受助学生并组织发放资助或者奖励资金。
3.刘细红先生有权对本资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4.基金会给刘细红先生颁发捐赠证书,并致谢意。
本办法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O一O年